jianyan999999 发表于 2008-3-10 08:50   全显示 1楼
我还是要强烈建议专门把这样的帖子专门设立一个区域,在这个社会中,我们是弱者,小姐是强者,我们受了欺负只能到这里来诉诉苦,但我们的经济损失谁来补偿啊,为了避免更多的朋友上当受骗,在即将来临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之机,再次在北京版块设立"消费陷阱",大家同意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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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hornysux 金币 +3 认真回复,奖励! 2014-3-20 16: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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